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7-09 09:41:20    浏览:25
核心摘要: 采购计划编号:441501-2026-00951预算金额:31859565.2800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代理机构:汕尾联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施泫伊项目负责人:郑非

一、项目编号:CLZ0126SW00ZC14

二、项目名称: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金勺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元岗北街145号内161-内168号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单价:9.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金勺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餐饮服务 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按采购人需求 按采购人需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麦锡埠彭柏豪余卫华陆洁雯李和平徐海平(采购人代表)吴振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后收取。
2.中标人应当在电子《中标通知书》邮件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完成缴费后,凭加盖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原件。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人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汕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2.41489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尾市公安局局直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金勺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00 36.00 9.87 90.87 1 1
广东礼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43 38.00 10.00 89.43 2 2
广东广垦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6.86 31.00 7.44 85.30 3 3
广东圳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无负偏离的;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公安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汕尾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3724645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联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中央商务区站前路东侧万象公馆二栋501单元

联系方式:0660-3201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女士

电  话:0660-3201972

汕尾联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我要定制标书

定制咨询

定制热线13794936041

最新项目

关注“团餐帮帮”公众号,随时接收招标信息
免责声明
• 除非特别注明,所载内容及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首页
联盟
下载
我的
  • 账号登录

手机短信方式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