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配送标)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

2024-04-23 16:46:19    浏览:92
核心摘要: 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4JC010

项目名称: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1,55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1,55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1,55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上限的,合同自然终止(以先到达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②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可证明资信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②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安派出所食材采购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2024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永安派出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36号

联系方式:0757-8228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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