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配送标)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23 09:41:39    浏览:1004
核心摘要: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B栋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8-2021-02031

项目编号:441900028-2021-02031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1(家) 详见采购文件 8,400,000.00 8,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B栋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D栋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奥弗斯K12智汇谷D栋301室。

1、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2、供应商如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需要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3、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文件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长德路98号

联系方式:0769-8512607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2栋402室

联系方式:0769-86290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晶

电  话:0769-86290343

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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