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F20210083
项目名称:福建开放大学食堂蔬菜、肉类、蛋类、水产品、副食品类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年限 |
最高折扣系数(以永辉超市华林店在非促销、活动等情况下的零售价为标准) |
一年采购预估总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蔬菜、肉类、蛋类、水产品、副食品类配送服务采购 |
3年 |
0.85 |
1800000 |
18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获得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转账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购买标书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账号:117090100100030790 |
账号:140202431960005246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开放大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
联系方式:郑培峰:88619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陈雪雅:0591-8758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雅
电 话: 0591-8758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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