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配送标)梅州监狱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

2023-08-14 15:55:10    浏览:227
核心摘要: 项目概况 广东省梅州监狱2023-2024年度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30ZC3200332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2023-2024年度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监狱2023-2024年度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用植物调和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774.40 -
1-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肉类及肉制品、大米(籼米)、主食、蔬菜、调味品、副食品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665,225.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3日止。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实际采购金额达到监狱采购预算总金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以下证明:①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表)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监狱2023-2024年度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监狱2023-2024年度干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12日  2023年08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方式:0753-2183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3-2398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桂玉

电  话:0753-2398938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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