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配送标)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2 09:07:56    浏览:932
核心摘要: 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1FS01ZC31

项目名称: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F0121FS01ZC31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食堂食品定点配送采购

1项

1700000.00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内容包括粮油、副食品、冻品、调料、干货、奶类、肉类、冰鲜、禽类、水产、烧腊、蔬菜、水果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会增加超出本次招标采购清单的部分产品,超出清单部分产品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食堂每日每餐供应约80人次就餐。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为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

方式:详见本章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6)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clfs_bm@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2室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9550 8802 1256 0000 2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5203-3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罗路28号

联系方式:0757-66673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3301、3302

联系方式:0757-83205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757-832052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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